| 标题 | 咨询未在阳光挂网平台上挂网的药品 |
| 内容 | 我是无锡的民营诊所,咨询问题一:未在阳光挂网平台上挂网的药品是否医保卡划之后也不结算(后期当罚款扣除),即使是走顾客个人账户支付的,只能让顾客付现金问题二:在阳光挂网平台上挂网的药品是否可以加价销售,如可以加价,加价率是多少问题三:是否无锡市医保局没有权限管这个,所以问了好几个部门要么不知道,要么回复既然省里出文件了,你就按省里文件执行,请给我具体实施细节,支付判罚标准,售价标准 |
| 提交时间 | 2026-07-03 09:08:48 |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 答复内容 | 陶先生,您好!“关于“咨询未在阳光挂网平台上挂网的药品”来信收悉,现就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明确药品挂网与医保结算联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医保发〔2026〕5号),自2026年7月1日起,对定点医疗机构采购的未挂网药品费用,医保基金原则上不予结算。 省医保局工作人员于2026年7月8日与您电话详细说明有关政策。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注,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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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机构 |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 答复时间 | 2026-07-09 09: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