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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优化国谈药双通道药品使用管理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7-04 15:40 浏览次数:

 主题教育期间,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深入医药机构和参保群众走访调研,发现肿瘤等重特大疾病患者仍然存在买药难、用药贵问题。针对群众的急难愁盼,医保部门加快政策完善,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优化国谈药双通道药品使用管理的通知》(苏医保函〔2023〕130号,以下简称《通知》),扩大供药机构范围和责任医师数量,方便患者买药。现对《通知》内容解读如下。  

 《通知》坚持以医保为民、利民、便民的总体要求,着力在提高服务供给,优化服务流程等方面完善,提高广大参保群众用药可及性和便利性。

 一是规范双通道单独支付药品管理,重申国谈药单独支付药品实行“三定”管理,即:国谈药定点医院、定国谈药定点零售药店、定国谈药医责任医师,患者就医取药实名制管理。

 二是扩大责任医师范围,将三级医院医保责任医师的范围从副高以上扩大至临床科室具有主治医师职称的临床一线医师,责任医师数量不设上限。

 三是增加定点医疗机构数量,按照应纳尽纳原则,将具有相应诊疗技术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含专科医院)和符合备案条件的医保责任医师纳入国谈药“三定”范围。

 四是“三定”名单全省互认共享,省医保部门根据各设区市上报的“三定”名单,在局网站统一向社会公布,供患者选择便捷就医购药。

 目前,我省国谈药实行双通道管理的国谈药共267个,其中单独支付药品136个。

 

 附件:双通道管理及单独支付药品名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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