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医药企业信用记分修复工作,我局起草了《关于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信用记分修复标准的通知(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7月11日-7月15日17时
二、意见反馈邮箱:yyjghzbcgc_sylbzj@js.gov.cn。请在邮件标题注明“信用记分修复标准反馈意见+单位或个人名称”。
附件:关于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信用记分修复标准的通知(试行)(征求意见稿).pdf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7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