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医疗保障局职责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苏办[2019]47号)精神,省医疗保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和对外合作交流等工作。
负责人:薛建祥 联系电话:025-83290217
025-83290232(信访)
(二)规划财务和法规处。研究分析全省医疗保障形势,拟定全省医疗保障发展政策和计划。协同做好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管理;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开展绩效评估;组织起草医疗保障的重要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负责人:王茜雪 联系电话:025-83290229
(三)待遇保障处。拟订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建立医疗保障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完善城乡医保筹资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负责统筹城乡医疗救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其他各项补充保险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拟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提高医疗保障统筹层次;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精准扶贫工作。
负责人:朱晓文 联系电话:025-83290238
(四)医药服务管理处。拟定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和大病保险目录及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拟定目录准入规则并组织实施;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
负责人:赵辉 联系电话:025-83290244
(五)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拟订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成本调查和发布制度;拟订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负责人:张亮 联系电话:025-83293756(综合业务)、83293758(招采)
(六)基金监督处。拟订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统一的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组织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加强医疗保障经办内控机制建设,规范医保经办业务;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负责人:王昊昀 联系电话:025-83290275
(七)信息管理处。统筹推进全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的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平台、异地就医费用结算平台、医疗保障基金智能监控平台和医疗保障数据管理平台,加强医疗保障数据集中、分析、运用和发布,对医疗保障基金实行实时动态监管。
负责人:卢银桂 联系电话:025-83290285
(八)机关党委(人事处)。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和离退休干部工作,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
负责人:马俊 联系电话:025-83290296
(九)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负责对全省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管理服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直接经办省级机关正处级以下干部及儿童的公费医疗和在宁部、省属企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的管理服务。
负责人:谷峻 联系电话:025-83347361
(十)省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管理中心。负责参与拟订省级医药价格及医保相关医药服务的技术标准规范,参与推进省医药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做好医药价格监测和发布及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集中带量采购等服务保障工作。
负责人:袁冬梅 联系电话:025-83293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