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和我省实施方案,进一步推动和落实积极生育政策,按照2024年度省政府立法计划,我局前期牵头起草了《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7月3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反馈至我局。
邮箱:dybzc_sylbzj@js.gov.cn
通讯地址:南京市建邺路168号5号楼,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请注明“生育保险规定反馈意见”字样)
邮编:210004
附件:1.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pdf
2.《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修订草案)》修订对照表.pdf
3.关于《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修订草案)》的说明.pdf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7月1日